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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 上海市水务局
发布文号: 沪水务[2011]470 号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
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二 o 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上海市水务局二○一一年六月)

  

 

   前言

  

  根据《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应急供水水源地建设的要求,本市计
划在符合水文地质条件的应急避难场所、大型居住社区、水务设施,以及学校、医院、公共
绿地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应急供水深井,应急状态下作为应急供水水源使用,具备回灌
条件的平时用作地下水回灌。

  

  现有国家、地方和行业规范对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的水资源论证、凿井施工等内
容有详细规定,但针对应急供水深井建设的特殊性,如井位布设、验收条件、工程配套等
方面尚未作出技术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应急供水深井(采灌井)建设,特研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