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第 49 号)
发布部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
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建设
类企业资质、个人资格的管理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
料进行了审查、检验和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升级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必须申请办理安
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
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详情请登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cjst.gov.cn、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www.sczw.gov.cn 和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www.cqss.gov.cn。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 年 5 月 16 日
附件: 四川省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建筑业企业(办理领证时间:2011 年 05 月 19 日起)
序号
单 位 名 称
申 请 事 项
审 查 决 定
备 注
1-(1)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批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
2-(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二级
批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
3-(3)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二级
批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
4-(4)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
一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
批准: 金属门窗工程专业
承包一级、 建筑幕墙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
5-(5)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
工程有限公司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
批准: 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