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甲 方 :
X X X X X
建 设 监 理 有 限 公 司
乙 方 :X X X
, 手 机 :
X X X X X X X X X X
甲 方 中 标X X X X X X X X X X X
施 工 监 理 业 务 , 该 业 务 由 乙 方 联 系 并 承 包 监 理 , 为
明 确 甲 、乙 双 方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 双 方 在 公 正 、平 等 、自 愿 、互 利 的 原 则 下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
一 、 工 程 名 称
:X X X X X X施 工 监 理 。
二 、 承 包 方 式
: 自 主 经 营 , 独 立 核 算 , 自 负 盈 亏 。
三 、 承 包 期 限
: 该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合 格 , 建 设 单 位 付 清 监 理 费 用 为 止 。
四 、 承 包 经 营 目 标 :
1、 经 营 指 标 : 自 本 协 议 签 订 之 日 起 , 甲 方 对 乙 方 给 予 政 策 扶 持 , 鼓 励 乙 方 在 蒙
“
城 县 创 造 业 绩 , 扩 大 甲 方 在 当 地 的 影 响 力 , 为 树 立
X X X X ”品 牌 打 下 基 础 。
2
、 在 乙 方 承 包 期 内 向 甲 方 缴 纳 管 理 费 及 税 金 指 标 : 管 理 费 用 及 税 金 为 完 成 总 监
理 费 用 的2 5 %( 说 明 :25 %含 税 金 ) 。管 理 费 及 税 金 按 工 程 付 款 方 式 , 从 第 二 次 转 款
开 始 , 每 次 甲 方 收 取 该 次 转 款 额 的
2 5 %, 直 至 最 后 一 笔 款 付 清 ; 若 工 程 款 无 分 次 的 项
目 采 取 最 后 一 次 收 取 。
五 、 甲 方 职 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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