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本 协 会 名 称 为 浙 江 省 建 设 监 理 协 会 , 英 文 名 称 为
Zhejiang Provincial Associ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ultants,缩写为 ZAEC。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在浙江省注册或外地进浙从事建设监理业务
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从事建设监理的专家、学者以及管理者自愿组
成的非营利性行业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宪法、法律、法
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行业发展战略为指导,坚持为全省建设监
“
理事业发展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遵循 守法、诚信、
”
公正、科学 的职业准则,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发展和繁荣
我省建设监理事业,提高我省的建设监理服务质量。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浙江省建设厅和社团登记机关
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会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425 号瑞祺大
厦 714 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