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附件 2

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本 协 会 名 称 为 浙 江 省 建 设 监 理 协 会 , 英 文 名 称 为

Zhejiang     Provincial     Associ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ultants,缩写为 ZAEC。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在浙江省注册或外地进浙从事建设监理业务

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从事建设监理的专家、学者以及管理者自愿组

成的非营利性行业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宪法、法律、法

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行业发展战略为指导,坚持为全省建设监

理事业发展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遵循 守法、诚信、

公正、科学 的职业准则,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发展和繁荣

我省建设监理事业,提高我省的建设监理服务质量。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浙江省建设厅和社团登记机关

浙江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会所设在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425 号瑞祺大

厦 714 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