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2 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2〕7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 2012 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
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66
11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96
16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66
11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72
120
二、请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各科目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经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 9 月 10 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
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
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