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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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1.1
“
” “
本规程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 或 合同
”
文件 ),以及国家或部颁的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工程验收、试
验等规程规范和水电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编制。
1.2 本规程适用于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
1.3 本规程所指的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从施工实施直至合同项目
完(竣)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中,依据设计文件、技
术条款和相关规程规范对各项工程、各个部位逐项进行工程质量检
查、测试和为此目的所进行的试验验证。
1.4 工程质量检测分两种类型。
(1)外观检验项目,以目测检查为主要手段。
(2)测试项目,应用专门的设备检验或试验。
1.5 合同工程质量检测分两级进行。
(1)承包单位检测。
(2)监理单位抽检和校验。
1.6 监理检测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规定进行,工作内容
包括对承包单位检测、监理抽检两方面。
2 承包单位检测试验室的设置
2.1 承包单位检测试验室必须具备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并满
足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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