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审查索赔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审查索赔证据。工程师对索赔报告审查时,首先判断承包人的索赔要求是否
有理、有据。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下列证明材料:
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
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
4)施工现场记录;
5)施工会议记录;
6)工程照片;
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
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
9)检查和试验记录;
10)汇率变化表;
11)各类财务凭证;
12)其他有关资料。
(2)审查工期顺延要求。
1)对索赔报告中要求顺延的工期,在审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a.划清施工进度拖延的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
期;只有承包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误,才是可原谅的延期。有时工期延期的原因中可
能包含有双方责任,此时工程师应进行详细分析,分清责任比例,只有可原谅延期部分
才能批准顺延合同工期。
b.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但有时也应注意,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