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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部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 杭建工发[2011]141 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系统和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1 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此方
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1 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 o 一一年四月六日
   2011 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建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的实施意见》(杭建宣发〔2011〕111 号)的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和强化我市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建筑工地围挡形象,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
发生,规范施工行为,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要
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部署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以创建文明
工地为载体,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整治建设工程不文明施工行为及
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光添彩,

为共建共享 生活品质之城 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实现长效管理,全面提高
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证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顺利
进行,确保建设工地在创建工作中不失责任分。

  

  三、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范围:杭州市(含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8 个城区及杭州经济技术开
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其它
各县、市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这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