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1 目的
规范、明确并指导行政部绩效考核的操作和管理。采用绩效管理工具,客观评价和改
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与工作能力,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2 适用范围
2.1 除总经理以外的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2.2 试用期员工的考核结果仅作为是否录用转正的依据,不纳入工资考核范围
3 术语与定义
3.1 绩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
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3.2 绩效考核指标:是考核人通过测量或与被考核人协商所得到的衡量各项考核内容得
分的基准
3.3 业绩考核:是对员工履行职务职责状况及工作结果的考核,它是对组织成员工作贡
献程度的衡量和评价,直接体现出员工对企业的价值,是绩效考核的核
心内容。
3.4 工作态度:是对某项工作的认知程度及为此付出的努力程度,工作态度是工作能力
向工作业绩转换的桥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能力向业绩的转化效果。
4 绩效考核组织、职责与权力
4.1 考核的直接责任人
4.1.1 各级直线上级为员工的考核者,是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人,具体地说:
——
总经理是直接下属
行政部部长、财务部部长、技术部部长、销售部部长、工程
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品质部主管的考核责任人
——
部长是直接下属
部门主管的考核责任人
——
主管是直接下属
科员、普工的考核责任人
4.1.2 考核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指标、目标值、权重和评分标准
组织绩效考核,并决定考核结果的应用
实施绩效考核,包括:业绩实现过程中的辅导与支持,数据收集与统计,绩效
评估,业绩面谈,考核结果的应用建议,绩效档案的管理,等等
督促下级部门实施业绩管理,并监督其开展情况
协调隔级因考核引起的争议,审核被考核人的意见和申诉,并对其作出裁决
4.1.3 考核者在决策时,与决策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4.1.4 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应有大于半个考核周期以上的直属管理关系,当直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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