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过期不下裁决书怎么办?

文档简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不能以

其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
主体,不具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

【案例】:秦某是一家大型食品企业的员工,参加工作已经有三年多的时

间,2006年7月的时候,秦某被查出患有传染性疾病,经过医院的医疗诊断,
已经不适合在食品行业工作。单位因此做出了与秦某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也
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就让秦某回家了。秦某认为单位太
不讲人情了,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任何的保障。秦某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得知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并且职工因患病而解除劳动关系
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患病职工支付医疗补助费。秦某于2006年8月11日向所
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劳(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律师事务
所http://www.yixianlawyer.com/)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14日受理了其仲裁申
请。没过多久,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案件,但两个月过去后,秦某还没有等
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就打电话到仲裁委员会询问,被告知现在仲裁委
的案子比较多,他的案子要往后排一下。又过了一个半月,秦某再次到仲裁委
员会询问,又被以同样的理由打发了。秦某一致很纳闷,法院审案子还有个期
限的限制,仲裁会怎么审个案子就没完了。请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
件有没有时间的限制?如果仲裁委员会一直拖着不下裁决书怎么办?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根据《劳动法》、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
议案件,应当在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在审理过程
中,如因客观情况妨碍案件审理的,应视为仲裁审理期限的中止,仲裁时效
的中止不计入仲裁委员会的审理期限内。

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案件的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

如果案件复杂的可以延期,但审理期限最长不应(更多交流尽在HR 法务沙龙
QQ 群:173265467)当超过九十日。仲裁委员会以案件较多、忙不过来为由迟
迟不下仲裁裁决的作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该理由也不能成为妨碍仲裁办案进
行的客观事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8 年 6 月 8 日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所作

的批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不能以其为被
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主体,
不具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资格。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
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