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需要办理的手续
文档简介: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及时地依据《失业保
险条例》及当地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致使劳动者应享有的失业保险金受损的,用
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杨某是天津某服装公司的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公司员工陈某是黑龙江人,
陈某在该公司工作已经有3年时间,公司按月为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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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失业保险费。2005年10月3日因合同到期,
公司没有与其在续签劳动合同。杨某不知公司在陈某失业后,公司还需应履行哪些义务?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评析】
:
公司在杨某失业后,应当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
及时为陈某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
其名单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陈某应当自失业之
日起60天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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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
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家点评】
: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当及时地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及
当地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致使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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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事务所)
应享有的失业保险金受损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相关法律规定
】
全国性法律规定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
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
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
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地方性法律规定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
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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