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炉工培训简明教材
第一章《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持证司炉人员(以下简称司炉)应履行以下职责:
1.司炉必须持有效证件操作;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锅炉运行安全管理制
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
3.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和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
负责人;
4.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报告当地安
全监察机构;
5.努力学习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第二十二条 锅炉使用单位应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1.保证本单位司炉持有有效司炉证,持证司炉人数应能满足正常运行操
作和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
2.加强对司炉的锅炉安全管理教育,定期组织司炉的业务技术学习;
3.制定锅炉运行操作规程并予督促检查;
4.改善司炉劳动条件,锅炉房应做到文明生产;
5.保持司炉队伍相对稳定;
6.制定并实施司炉奖罚制度。
第二章 锅炉基本知识
第一节 锅炉容量及参数
一、容量
锅炉的容量又称锅炉出力,是锅炉的基本特性参数,对于蒸汽锅炉用蒸
发量表示,对于热水锅炉用热功率表示。
1.蒸发量
蒸汽锅炉长期连续运行时,每小时产生的蒸汽量,称为这台锅炉的蒸发
“
量。常用 D”表示,常用单位是吨/时(t/h)。
2.热功率
热水锅炉长期连续运行,在额定回水温度、压力和额定循环水量下,每小
“
时出水有效带热量,称为这台锅炉的额定热功率(出力)。常用 Q”表示,单
位是兆瓦(MW)。
二、压力
垂直均匀作用在单位面积上的力,称为压强,人们常把它称为压力,用
“
符号 P”表示,单位是兆帕(MPa)。
司炉人员操作锅炉时,要控制锅炉压力不能超过锅炉铭牌上标明的压力 ,
也就是锅炉表盘上指示的压力不能超过锅炉铭牌上标明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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