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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浆造纸工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一、总则 

  1.制浆造纸工业是当前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行业之一。为严格控制造纸行业的水

污染,引导造纸行业水污染防治,逐步实现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定此技术政策。

  2.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以芦苇、蔗渣、麦草等非木材纤维为原料的制浆造纸企业。 

  3.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需加强对造纸行业的宏观管理,依靠政策措施,调整和

优化企业、原料和产品的结构,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规模小、技术落后、

 

污染严重的企业,做到合理布局和规模经营,实现协调发展。

  4.大力发展造纸用材林的生产,逐步提高木浆比例;扩大使用二次纤维比重;

 

科学合理利用草浆资源原料。

  二、控制目标 

  5.所有造纸企业到 2000 年底要实现达标排放,造纸行业环境污染发展趋势

 

得到基本控制,并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6.根据发展和环保相统一的原则,结合非木纤维制浆废水治理特点,非木纤

维制浆造纸企业污染治理应具备一定规模,新建麦草制浆造纸企业 3.4 万吨浆/年

以上,其它非木浆厂 5 万吨浆/年以上;1.7 万吨/年碱法化学草浆厂是建碱回收的

 

最小规模。

  7.坚决取缔 5 千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厂(车间);对现有 1.7 万吨/年以下的

小型化学浆企业,2000

 

底前采取治、关、停、并、转等方式完成环境治理任务。

  三、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