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单位要求竞业禁止期为 年,是否合理?

文档简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

动者约定的竞业禁止期最长不的超过二年。

2004 年邵海峰应聘到星月草木日化公司(以下简称星月公司)生产研发

部门工作,签订 2 年期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邵海峰对在工作中接
触到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策略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此时正值星月草木
护肤品品牌在市场上非常畅销,公司正在围绕着以原品牌为核心的设计研发
全面防护和美容的品牌组群(

更多交流尽在 HR 法务沙龙 QQ 群:173265467)

,制

定了 3 年内实现品牌开发升级策略,8 年内实现该品牌在市场上占据相当的市
场地位的规划。星月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出签订 5 竞业禁止期的要求,
在竞业禁止期间,单位会如约发给经济补偿费。邵海峰对竞业禁止期过长提出
异议,星月公司表示,希望他能拿出诚意,尽到忠诚义务,否则就要放弃这
个工作机会。邵海峰犹豫不决,向专家咨询。

【问题】单位要求竞业禁止期为 5 年,是否合理?

【义贤律师解答】单位规定竞业禁止期 5 年的做法不合理,违反了法律

的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
禁止期,以此保障用人单位的

(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

合法

权益,但是并不表示,竞业禁止期的规定没有法律的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
者可以随意约定。由于竞业禁止期的范围、地域、期限关系到劳动者的就业权及
生存和发展权,所以在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上必须遵循一定的时间限制。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竞业禁止

期最长不的超过二年。据此,星月公司以保障自身发展为理由,提出的 5 年竞
业禁止期限的要求不合法。

  

  

【关键词】竞业禁止期限 二年 订立劳动合同

义贤律所 QQ 群号:173265467             

义贤律所官方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

义贤律所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749102171 

分享更多劳动法资料,请发送邮件至

yixianhr@yixianlawyer.com

申请订阅《义贤 HR 法务周刊》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Beijing yixian law firm 

       

 

  

地 址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海 淀 南 路 19 号 时 代 网 络 大 厦
4016

 

  

电 话: (010) 8266 6077     客 服热 线: 400-008-
5151  
义贤官网:www.yixian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