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量 计算
一)三量的可采期限规定如下:
1
—
、开拓煤量的可采期限 般为三至五年以上;
2
—
、准备煤量的可采期限 般为一年以上;
3、回采煤量的可采期限一般为四至六个月以上。
(二)三量实际可采期计算公式
1、生产矿井:
期末开拓煤量
开拓煤量可采期(年)= ──────────
当年计划年产量
期末准备煤量
准备煤量可采期(月)= ──────────
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
期末回采煤量
回采煤量可采期(月)=
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产量
(三)三量的解释和计算范围:
1、开拓煤量:开拓煤量系指已完成开采所必需的主井、副井、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