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照《电梯安全检验细则》、
《北京市电梯安全使
用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
“
”
维修保养中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 相互信任、共同发展 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
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1、 电梯维保合同一览表::
序号
维保地点
品牌
层站
台数
单台(元)
合计元)
1
2
9000
18000
2
4
9000
36000
合计:¥ 54000.00
元 大写:伍万肆仟元整
2、 合同期限:
1、协议项下的委托维保期限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止。
2、本合同期满之前 30 日内,双方就是否续签合同进行洽商。
3、否则,视为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双方需另行签订新的书面合同方为生效合同
3、 付款方式:
1、
自本合同签订后 7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年维保费的 50%。
计: ¥ 27000.00
元整
大写:
贰万柒仟元整
2、
本合同到期后 7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年维保费的 50%,
计: ¥ 27000.00
元整 大写:
贰万柒仟元整
3、
4、
维护保养工作
1.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乙方 委派合 格的专 业技术 人员 名驻场,负责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 24 小
时投诉电话 。
2.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乙方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8-2007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严格执
行半月、月、半年及年度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保工
作。
3.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依据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418-2007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之附录
A 电梯周期日常维护保养项目表)内容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保养工
作完成后交甲方相关负责人对保养单进行签字确认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