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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存在的问题说明

   广西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维保我单位电梯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 维保技术人员经常更换,新的维保人员对业务不精通,对故障问题不能及时处理

解决好。影响我单位正常使用电梯。(可查询以往维修、保养记录单及咨询主管
电工)。

2 今年 3 月份城区开人大会议电梯发生故障,会议期间几天不能正常运行电梯,未

能及时解决,也未做出任何解释。违反维保合同的约束,未能履行义务(一般
故障 4 个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不超过 24 小时)。

3 电梯从安装交付使用至今年 6 月,未能按国家要求将电梯对讲机连接到值班室。

每年对国家质检部门的年检整改通知书敷衍了事,对我单位极其不负责任。存
在安全隐患之下使用电梯。直至今年更换新的维保公司后此问题才得以解决。
(附定检整改通知书及我单位用户意见反馈表)。

4 通过今年维保单位的招标,电梯维保费从往年的¥8200 元/台下降到¥8000 元/台,

维保款还包括了电梯每年所要更换的易损配件¥30 元以下的费用(如:照明灯
管、滑块、导靴等等)降低了我单位的财政开支。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

 

 

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
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故根据以上法律要求,对与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冲突的地方,应当遵循国家颁部的法规大于条例的原
则执行国家的法律。(有关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有资格承接业务,可咨询广西壮
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