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方案
为有效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
“
”
财产安全,围绕园区 三化三型 新城区建设和 2012 年率先基
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根据《2012 年苏州市民用住宅电梯专项
整治方案》,现制定苏州工业园区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方案
如下:
一、指导思想
“
”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维护人民群
众最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思想,全面落实电梯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主体责任,依靠安全技术评价检测手段,推动老旧民
用住宅电梯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用住宅电梯的大修、改造和更新工作,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和使
用长效机制,保障市民乘梯安全。
二、职责分工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苏园工【2011】127 号),明确园区民用住宅电梯专项整治
工作分工如下:
(一)质监分局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整治工作;依法对电梯
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安全技术评价检测,提出大修、改造
或更新意见;
协助整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大修、改
造项目监督检验,指导督促整治过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国土房产局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梯日常
管理的安全主体责任;对经住房产权人同意纳入大修、改造或更新计划的民用住宅电梯,按规定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筹集整治资金到位;
(三)财政局负责安排经管委会研究确定的电梯大修、改造和更新补助资金;
(四)规划建设局负责整治过程中涉及到的变更规划项目的指导、审核、批准等工作;
(五)审计局负责整治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六)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对恶意破坏大修、改造或更新后的电梯设施(刷卡设备)的违法
行为进行打击;
(七)
各镇人民政府和各社工委负责调查老旧民用住宅电梯
和故障频发民用住宅电梯的产权归属、运行现状及安全状况;
指导社区收缴住房产权人的电梯大修、改造或更新资金;
按照专业
机构的评估鉴定意见,开展整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电梯的大修、改造或更新;落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