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
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
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的保养、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
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TSG/T1877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
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
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12
日止。
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 30 日前中心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台/月× 台),每月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 □季度 □半年 □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
的时间和金额为: 每个月的
5
日前支付
。
(二)支付方式: □现金 ■转账。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
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