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及环保验收所需资料和程序
一、环评报批所需资料:
(1)国家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直接向国家环保总局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者委托有
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并通过国家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审查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2)省环保局及以下审批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申报时,建设单位需报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和
项目批准立项或备案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意
见。
环评报批时,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审查意见的
要求,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或者委托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
制并经组织审查后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
二、环保验收审批所需资料:
(1)验收申请(文字中应包括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
是否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环境保护措施是
否按批准的环评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防治污染能力是否
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环保设施安装质量是否符合专业工程验收规范、
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是否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