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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乡镇妇女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孕产妇死因重要变化趋势,为县级卫

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早孕建册(卡)、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负责回收、统计

孕管册(卡),定期总结全乡镇孕管情况。

3、负责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住院分娩业务,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质量。负责对高危

孕产妇的筛查、追踪、反馈、动员住院分娩和转诊。

4、定期对本乡镇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进行普查普治,调查分析发病原因,掌握发病规律,制

定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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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本乡镇妇女 五期 保健,根据妇女 五期 生理特点,提出劳动保护办法和措施。

6、指导培训村妇幼保健员,做好早孕建卡、产前检查、高危筛查及产后访视工作。

7、负责搜集、整理本乡镇妇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孕产妇死亡监测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规

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指导村级信息统计工作,抽查、核实常规报告及监测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
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8、大力开展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及母乳喂养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

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二)儿童保健工作制度

1、掌握本乡镇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以及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主要死因重要

变化趋势,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基线资料,在县级妇幼保健中心(站、院)的指
导下组织实施。

2、开展本乡镇儿童保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帮助村级解决业务上的疑难问题。

3、承担本乡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的建卡(册)任务,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母乳喂养,

按期进行健康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体弱儿、高危儿进行专案管理,根据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4、开设儿童保健门诊,积极防治以肺炎、腹泻、贫血、佝偻病及营养不养、低出生体重等为重点

的常见病、多发病,制定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

5、搜集、整理本乡镇儿保信息资料,做好全乡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监督及死亡回顾调查工作,按

规定时限上报信息报表。加强信息数据统计整理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6、做好儿童 4.2.1 体检及体格发育检查、儿童智能发育监测工作,提高儿童营养咨询与指导技

术。

7、大力开展儿童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