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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推动我旗妇幼卫生事

业发展,根据赤卫办字〔2011〕153 号文件关于转发《全国县级妇幼

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积极

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我旗妇幼卫生事业存在问题,并对我旗辖区

内提供妇幼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

妇幼卫生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自评,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各部门职责

接到通知后,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召开会议,

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卫生局领导为组长的全旗妇幼卫生工作

绩效考核评估小组。由考核评估小组制定了《自评估方案》,积极协

调有关部门,明确了各部门职责。

二、着重从以下四点入手进行了自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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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 保障。2、

 

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的房屋建

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服务能力。3、妇幼保健服务:

 

妇幼保健服务提供的数量及质量, 妇幼保健服务的管理,服务对

象满意度。4、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三、自评结果如下:

1、政府保障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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