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检查标准操作规程
1、 一般超声检查操作规程
1、 腹部超声检查
【适应证】
1.肝脏的形态、大小、位置及占位性病变、弥漫性损害及外伤。
2.胆道系统结石、炎症、肿瘤、蛔虫及黄疸的鉴别。
3.胰腺的炎症、肿瘤、囊性病变、外伤和周围组织病变的鉴别。
4.脾脏的弥漫性肿大、外伤及占位性病变。
5.肾脏的发育异常、占位、结石、积水、创伤、肾动脉狭窄及移植肾
的并发症。
6.胃肠道占位、幽门狭窄、炎症、溃疡、肠间隙及阑尾脓肿、梗阻及
胃肠腔扩张和异常充盈。
7、腹膜后间隙囊性或实性占位性病变,腹主动脉、下腔静脉疾病。
【检查方法】
l.凸阵或线阵探头,频率 2.5~5.0MHz 或 8~12MHz。检查前一
般不需特殊准备。肝硬化、肠腔气体较多者可在饮水 500~800ml
后检查。
2.受检者常取平卧位,根据需要变换体位。平静均匀呼吸。
3.检测脏器大小、位置,显示组织内部结构及血流。
4.对脏器内异常病灶,声束需从三个方位确认,以排除伪像干扰。
5.检测脏器与毗邻器官、周围组织的关系。
6.胆系检查时患者须禁食 8h 以上,早晨空腹检查较为适宜。必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