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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

人员,二是业绩。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在人员和业绩方面要求:甲级不少于 50 人,乙级不
少于 30 人;甲级近 5 年从事过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 300 个以上,中标金额累计在 50
亿元人民币(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以上。
  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在人员方面要求: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
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
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5 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 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度的业绩标准为:甲级 8000 万美元以上,乙级 5000 万
美元以上,预乙级 3000 万美元以上。
  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中央:甲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
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从事总投资 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
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工程: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 亿元人民币
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6000 万元
人民币上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机电:甲级国际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不
受委托金额限制;乙级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在 4000 万美元以下的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预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只能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在 2000 万美元以
下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政府采购: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1000 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 ,
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 20%。
  招标投标活动监督体系:1、当事人监督;2、行政监督;3、司法监督;4、社会监督。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指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项目审批部门对必须招标的项目核准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具体招标范围(全部招标
或者部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
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这是从项目性质和资金来源两方面对必须招标的
项目范围进行了明确规范。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
等能源项目;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3、邮政、
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信项目;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
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
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
项目;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3、体育、旅游等项目、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5、商品住
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
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具有国有资产投
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国家融资项目: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
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5、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