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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在政府招标采购信誉风险中的应用

[摘要] 在实行政府招标采购过程中,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由于信
息的不对称,信誉差的供应商为了获取竞争优势的机会,往往粉饰自己的商业信誉。如果
加大招标事前的资格预审力度,供应商将不得不考虑其欺骗性行为被政府调查部门识破
的概率及其所冒的信誉风险可能带来的机会成本。本文利用博弈论原理,通过在政府部门
和供应商之间建立模型,试图使政府部门充分认识到招标采购中供应商资格预审的重要
性,从根本上遏制信誉差供应商的粉饰行为,提高政府的资金节约率。
  [关键词] 

 

 

 

 

博弈论 政府招标采购 供应商 资格预审 信誉风险

  
  2003 年 1 月 1 日我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进入全面实施
时期。资格预审是政府招标采购中极为重要的程序,通过资格预审,能够避免信誉差的供
应商参与招标,避免因其粉饰行为而为国家带来

经济

§损失,提高资金节约率。本文是

在政府和供应商之间建立博弈模型,试图让政府部门充分认识到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供应
商资格预审的重要性,从根本上遏制劣质供应商的粉饰行为,减少政府的经济损失(注:
资格预审在博弈模型中以信誉调查的形式出现)。
  一、政府与供应商之间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分析
  我们先进行博弈结构的基本假定,有以下 4 种。(1)博弈参与人为政府和供应商。供应
商有两种类型:信誉好的和信誉差的供应商。(2)供应商为争取到销售产品,有对自己的
资信信息状况进行粉饰的倾向,即通过优化自己的资信背景材料,使自己取得政府的信
任,达到政府的招标标准,供应商的粉饰成本为 Ma。(3)政府为降低自己的采购风险,要
进行资格预审,政府的调查成本为 Mb。(4)政府采购是非营利性的,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为
社会提供服务,这里为了建模方便,假设提供服务带来的利益为 N(N>Mb),信誉好的
供应商通过销售产品获得的预期收益是 R1(R1>Ma),信誉差的供应商通过销售产品获得
的预期收益是 R2(R2>Ma)。
  在政府招标采购过程中,双方行动是存在一定次序性的,往往政府行动在先,而供
应商行动在后,因此是一个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过程。因此在博弈基本结构的假设基础上
增加以下条件:(1)双方博弈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政府选择调查和不调查,然后是供应

 

商选择粉饰和不粉饰 (2)后行动的供应商行动之前,观测到政府的选择,政府也知道供应
商的纯战略。
  表 1 信誉好的供应商和政府之间的博弈
  首先,分析信誉好的供应商和政府之间的动态博弈。在博弈过程中,政府只有一个信
息集、两个选择的行动(调查和不调查);供应商有两个信息集,每个信息集上有两个可选
择的行动。所以,信誉好的供应商有 4 种纯战略。A:不论政府调查还是不调查,供应商均
选择粉饰。B:政府调查,供应商粉饰;政府不调查,供应商不粉饰。C:政府调查,供应商
不粉饰;政府不调查,供应商粉饰。D:不论政府调查还是不调查,供应商均选择不粉饰。
上述博弈见表 1:
分析上述博弈,不管信誉好的供应商粉饰不粉饰,政府不调查的支付均比调查的支付大,
即 N>N-Mb,所

企业

§不调查是最优战略。同理,不管政府调查还是不调查,供应商不

粉饰的支付均比粉饰的支付大,即 R1>R1-Ma。所以信用好的客户不粉饰是最优战略。显
而易见,信用好的客户和企业的纳什均衡是(不调查,不粉饰),对应的均衡结果是
(N,R1)。
  其次,分析信誉差的供应商和政府之间的动态博弈,同样也有以上 4 种纯战略。见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