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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是否由总经理决定就可以任意更换员工工作岗位?

文 档 简 介: 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

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钱雯是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生,原是北京某中央企业国际贸易部的经理 ,

与公司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 合同的变更,需要经过甲乙双方协商

” “

一致 、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这是因为钱雯是国际贸
易专业毕业,不希望做与专业无关的工作,公司为了留住她,答应了这些条
件。这也是她签订劳动合同的初衷。一年以后,公司换了总经理。出于工作的需
要,新老总准备调钱雯去别的部门做经理,钱雯不满,拿出合同来与公司争
辩,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被新老总拒绝,以这是总经理的权限不需要经得
他本人的同意,并告诉钱雯要么以单位利益为重,服从单位的安排;要么走
人。

【问题】未经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吗?

【义贤律师解答】未经你本人同意,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变更劳动合同,调动

你的工作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 17

条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

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十
六条和第三条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一致,并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因此,劳动合同一经依
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履行,任何
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是为了保证合同的适当履
行而制定的。当事人双方在履约的过程中,如有意愿变更尚未履行的合同,对
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任何一方
当事人不与对方协商,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根据《公司
法》的规定,总经理在公司事务上的管理上负有一定的职责,但是并不能以此
为依据违反劳动法律的规定随意变更劳动合同。

  

   

【关键词】总经理 协商 变更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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