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12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
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2 年度全国一、二
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12]1
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省 2012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
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江西考
区全国注册建筑师考试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
额处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按照
“2012
”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见附件
1)的要求,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续考人员可持上年度准考证(注明档案号)报考。
2、首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符合 2012 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
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见附件 2)规定;
(2)不具备本文(见附件 2)所规定学历的人员应从事工程设
计工作满 15 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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