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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二级建筑师《建筑结构》辅导资料(9)
1.地震
由于地下岩层构造状态突然破裂、或由于局部岩层塌落、火山喷发、核爆炸等原因产
生振动,并以波的形式传到地面引起地面颠簸和摇晃,这种地面运动就叫做地震。在建筑
抗震设计中所指的地震是由于岩层构造状态突然发生破裂引起的地震。
2.震级
“
衡量一次地震大小的等级。用符号 m”表示,一般称为里氏震级。
(1)m=2~4 的地震为有感地震。
(2)m>5 的地震,对建筑物有不同程度的破坏。
(3)m>7 的地震,称为强烈地震或大地震。
3.
地震烈度
指地震时某一地区地面和各类建筑物遭受地震影响的强弱程度。
4.
多遇地震烈度
设计基准期 50 年内,超越概率为 63.2%的地震烈度。
5.
基本烈度
指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标明的地震烈度。1990 年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标明的基本
烈度为 50 年期限内,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超越概率为 10%的地震烈度。
6.
罕遇地震烈度
设计基准期 50 年内,超越概率为 2%一 3%的地震烈度。
7.
抗震设防烈度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可采用中
国地震烈度区划图标明的基本烈度。
8.
地震作用
地震作用是地震动影响结构后,结构产生的动态反应(如速度,加速度,变形)。
地震作用不是直接的外力作用,而是结构的地震时的动力反应,是一种间接作用。地震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