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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建筑技术做图注意事项:

学校:

第 8.2.1 

  在寒冷及严寒地区教学用房的给水进户管上应设泄水装置。

第 8.2.2 

  当化学实验室给水水嘴的水头大于 2m,急救冲洗水嘴的水头大于 1m

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六、配电系统支路的划分宜按以下原则:
     (一)教学用房和非教学用房的照明线路应分设不同支路。
     (二)门厅、走道、楼梯照明线路应设单独支路。
     (三)教学用房照明线路支路,控制范围不宜过大,以二至三个教室为宜。
     (四)教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设不同支路。
     (五)各实验室内教学用电应设专用线路,电源侧应设有切断、保护措施的配电装置

第 8.3.2 

  学校用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凡规定设一组电源插座者,均为 220v 二孔、三孔插座各一个。
    二、语言教室和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应根据设备性能及要求,设置电源及安全接
地、工作接地。
    三、照明灯的开关控制,应考虑节电、使用方便及有利维修。灯具选型应符合安全要
求,并应有利于清扫和维修。
    四、实验室的电源应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室电源插座宜设在实验桌上。
     (二)准备室应设置电源和安全接地措施。
     (三)物理实验室讲桌处应设三相 380v 电源插座。
     (四)化学、物理实验室应设直流电源线路和电源接线条件。
     (五)生物实验室的显微镜室,设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在实验课桌上,应设局部照
明。

幼儿园

4.3.2

活动室、乳儿室、音体活动室、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及办公用房宜采用日
光色光源的灯具照明,其余场所可采用白炽灯照明。当用荧光灯照明
时,应尽量减少频闪效应的影响。医务保健室和幼儿生活用房可设置
紫外线灯具。

第 4.3.4 

   活动室、音体活动室可根据需要,预留电视天线插座,并设置带接地孔

的、安全密闭的、安装高度不低于 1.70m 的电源插座。

   第 4.3.5 

   在供应用房的电气设计中应为各种机电和电热设备提供或预留电源。

   第 4.3.6 

   托儿所、幼儿园应设置电话、电铃。

第 3.7.4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宜

采用垂直线饰,其净空距离不应大于 0.11m。

文化馆

第 4.0.8 

 文化馆屋顶作为屋顶花园或室外活动场所时,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 1.20m。设

置金属护栏时,护栏内设置的支撑不得影响群众活动。

第 5.2.4 

 厕所应有独立的通风排气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