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 果 图 制 作 合 同
甲方:
乙方
“
”
甲、乙双方本着 平等、友好协商、紧密配合 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
执行和遵守以下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
项目效果图,具体内容如下:
1、鸟瞰日景图(可打 A1
以上图幅) 1 张*1900 元/张=1900 元
2 透视日景图(可打 A2
以上图幅) 3 张*1200 元/张=3600 元
共合计:5500 元
二、甲乙双方密切配合,共同遵守下列进度:
1、
前期工作
2011
年
10
月
20
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的制作素
材,制作素材是指该项目设计方案的全部 CAD 文件,以及景观设计
资料等。
2、制作期工作
(1
)本项目制作期 10 天,制作期时间从 10
月 21
日至 10 月 30 日,
修改期将根据修改量另行商定。
(2)本效果图的制作内容以甲方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为基础,经甲方
审核确认后,作为制作内容的验收参考依据。
(3)乙方将制作完成后的效果图,制作成 JPG 格式电子板交付甲方。
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伍仟伍佰元整 (¥5500 )。乙方制作
完成,经甲方确认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甲方在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支付。
(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付款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同等
金额的符合国家及当地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
时间,直至乙方提供上述发票日止。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进行制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乙方的成果。
五、在制作期间内,甲方发生设计方案变更,或要求修改已确认的效果图
制作方案,且乙方已按原方案制作的,甲方应在变更记录上签字,并
确认应追加的费用及时间。
六、本项目的效果图版权属甲方,制作署名权属乙方。
七、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叁份,甲方持贰
份乙方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如有需要增加新角度,则
在补充合同上另商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开户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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