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制图规范
建筑制图规范 1 总 则
1.0.1 为了使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
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 手工制图;
建筑制图规范 2 计算机制图。
1.0.3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专业和室内设计专业下列的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实测图;
建筑制图规范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0.4 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房屋建筑制图统
一标准》(GB/T 50001-2001)以及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1 图线
2.1.1 图线的宽度 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01)中(图线)的规定选用(图 2.1.1-1~图 2.1.1-3)。绘制较简单的图样时,可采
用两种线宽的线宽组,其线宽比宜为 b:0.25b。
§
§
§
2.1.2 建筑专业、室内设计专业制图采用的各种图线,应符合表 2.1.2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