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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物资采购及细化管理

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俗称大总包模式,是指施工总承包方根据合同体系(包括总包合同、监理合同、分
包合同等),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并配备称职的管理人员,采用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对工程项目进
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体系中约定的各项义务,完成项目目标。如何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率,确保工程物资采购满足质量要求是总承包模式下的物资采购控
制与管理中的关键问题。 
    一、物资采购的划分:

    一般工程可以对项目使用的物资分为业主提供的物资、项目采购的物资和分包商采购的物资。

 

    二、供应商的预先评价

    总包单位要组织人员对所有提供工程物资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以保证他们具有分包合同要求的能力。

 

    (1)供应商资格预审,总包单位要对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编制并发放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主要对生产

厂家手续、经销商、供应商资质等资料进行审查;

    (2)供应商考察对重要物资的供应商除资格预审外,在采购前还应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为资格

预审以外的项目,如生产、人员、原料、机械设备等情况以及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支付和提供保险等能力
的调查。供应商的资格预审结果,是确定供应商是否可以入选的重要依据。 
    三、业主提供的物资的管理

    (1)审查合同文件。当业主将部分工程或提供部分物资指定给其他分包商时,总承包单位与业主洽商

并以书面的形式确定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及对该分包商的管理权限;业主推荐的分包商,总承包单位应
对分包商进行预先评价,合格后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若预先评价没有通过而当业主坚持使用该分
包商时,总承包单位应同业主确定项目对该分项工程的责任和权利;对业主提供的物资,总承包单位应
在同业主签订合同时明确其提供物资的清单,包括物资的种类、数量、规格和相关的管理条件等。 
    (2)业主提供物资的验证、贮存和维护对业主提供的物资,总承包单位在其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按其类

型、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进行检验或验证,合格物资进行标识,并单独存放和妥善防护,防止变质、损
坏、丢失和混用,在贮存、维护过程中如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等情况,应记录并向业主报告。对经验证不
符合合同规定要求或质量文件资料不全的物资,也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业主。 
    四、项目采购的物资管理

    (1)采购计划采购周期短的物资,可以按月制定采购计划并安排采购。对于采购周期较长的物资,应

尽早提交申请计划,以保证充足的采购时间。 
    (2)供应商选择总承包项目的物资采购采用招标和非招标两种方式。

 

    招标形式选择供应商,应制定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并向侯选供应商进行发放,对供应商进行预先

评价,评标及定标。 
    非招标形式则应邀请供应商报价,对供应商进行预先评价,比价及确定供应商。

 

    招标方式原则上至少邀请 3 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或报价,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独家议标(但事先应获取项

目经理的批准)。 
    (3)样品/样本报批与询价总承包单位对供应商提出提供样品/样本和报价的要求。凡需送样审批的

材料,使用单位应在物资申请计划中注明提交样品/样本时间。 
    (4)采购合同总承包单位与供应商商谈采购合同(订单)时,应根据物资申请计划在采购合同(订

单)中注明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质量、进场日期、质量标准等项内容,规定验收方式以及发生质
量问题时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仲裁方式等。 
    采购合同的内容不应与主合同的相关条款有所抵触或遗漏。

 

    (5)供货安排总承包单位应按照物资申请计划的要求,按时组织物资的进场。

 

    五、分包商采购的物资管理

    对分包商采购物资执行样品/样本报批制度,由负责管理该分包商的工程部和物资设备部共同对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