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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精解】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应该以什么标准支付?

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应该以什么标准支付?

[案例]:黄某大学毕业后到一家台资企业工作,公司与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每

月工资 2000 元,视工作成效另发奖金。公司实行的是结构工资制度,黄某的 2000 元工
资中,包括基础工资 800 元、岗位工资 800 元、等级工资 400 元。虽然黄某对工资收入比
较满意,但是对公司不与职工协商而每天安排 2-3 小时的加班却很不满,尤其让她不能
接受的是,公司在发放加班加点工资时,是按照月基础工资 800 元折算每小时的工资,
并按 100%予以发放。黄某在与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要求
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经调查,责令该公司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
2000 元折算每小时工资,并且按每小时工资的 150%向黄某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同时
责令该公司改正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

[评析]:关于本人工资的计算和加班工资报酬的支付,国家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

所谓本人工资,是指各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
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本人的工资包括六个部分,即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劳动法》、

《<劳动法>意

见》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在正常
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工资水平的150%支付;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按200%
的标准支付;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按300%的标准支付。

本案中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本人工资的计算问题,二是加班工资的发放标准问题。

黄某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工资的支付标准,就应当按照该标准向劳动者
支付工资,企业以基础工资计算加班费用是不符合工资计算标准的。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
标准 150%的加班工资,因此,该企业仅按工资标准的 100%发放加班工资是不符合法
律规定,而且每天加班超过一个小时,也是违反法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
是正确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当执行。

[专家点评]:应当指出的是,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方式并非完全一致的,对于在正

常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
规定确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而不能以安排调休为名拒绝支付;对于在休息日
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以调休的方式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在不能安排调休的情况下 ,
必须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企业因为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可以采取调休的方式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加班 ,

这样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另外,用人单位也可以就正常工作日延长工
作时间的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