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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精解】个人帐户存额是否可以继承?

个人帐户存额是否可以继承?

霍老先生天津某钢铁厂的职工,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7000元的余额。2006年4
月霍老先生因脑溢血突然死亡,其儿子不知道其父亲基本医疗保险帐户中的7000元的余
额该如何处置?

案例评析: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及《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规定》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故本案中霍
老先生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这一部分钱款应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专家提醒:
    职工去世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存额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

全国性规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四、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
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
淀资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个人帐户的
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各地相关规定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
使用和继承。 
    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继承人未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
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