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一般规定
1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系统检测和竣工验收。
2 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应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
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电源与接地、环境和
住宅(小区)智能化等子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又分为若干个分
项工程(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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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 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的顺序进行。
4 智能建筑工程的现场质量管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中表 A.0.1 的要求。
5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通信网络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相关国
家现行标准和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其他系统的检测应由省市级以上的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