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
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化工
工程师、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第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并具备以
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详见附表)大学本科及以
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
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
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
第二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
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
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
计工作满 3 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程设计
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
程设计工作满 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