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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的基本施工顺序!

 

分五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各包含若干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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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前期阶段

决策分析阶段是对工程项目投资的合理性进行考察和对工程项目进行选择,
决定其投资效益。其内容包括了:(1)投资意向:合理的投资机会,产生投
资意

愿,工程建设的起点,必备条件。(2)投资机会分析:初步考察和分析,决
定是否作进一步的行动。(3)项目建议书:将投资机会分析形成书面文件,
便于分析,抉择,主管部门和计委审批后进行下一步工作。编制项目建议书及
送审,向规划部门申请选址意见书,向国土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并上报县政府
用地审定,征(收)地和拆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送审,编制水土保
持方案并送审,编制地质灾害报告及评估。(4)可行性研究:技术上是否可
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提出该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结论性意见,经有资格的
咨询结构评估确认后进行下一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送审。申请《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5)审批立项:报主管步门审查,

 

予以立项。 (6)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任务书,收集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工程勘察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方案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方案设
计规划报建,民防报建、消防报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绿化迁移许可,
编制项目总概算及送审,申请年度投资计划。(7)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
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工程施工、监
理单位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申办《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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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该阶段的内容为勘察、设计、施工创造条件所做的建设现场、建设队伍、建设设
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了(1)规划:在规划区内建设的工程,必须
符合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的要求,其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取得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或村、镇规划部门的同意、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

” “

的,要依法先后领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选址意见书 、 建设用

” “

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方可进行获取土地使用权、设计、施
工等相关建设活动。(2)获取土地使用权:工程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国家对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或划拨而取得。出让的要向国家支付出让金。划拨的不支付
出让金,但在城市要承担拆迁费用,在农村和郊区要承担补偿和安置费。在农
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进行工程建设的,也必须先由国家征用农民土地,然后
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给建设单位或个人。(3)拆迁:要获得房屋拆迁
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签订
书面协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拆迁人对被拆迁人依法给予补偿和安置,对违章建筑及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
建筑的被拆迁人和使用人,则不予补偿和安置。(4)报建:建设项目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经审批通过立项后,持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等资料向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
未报建的工程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