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管理公司所属项目部印章的通知
[2009]04 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便于公司所属项目部的施工管理工作,规范项目印章的刻制;经公司
研究决定,启用并规定项目技术专用章事项:
1、印章使用权限范围:仅限于本工程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和工程内
业资料的盖章,以及代表公司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监
督部门等相关单位技术文件往来;
2、工程中标后,项目章按以下格式刻制,并报公司备案;
3、印章对工程所有经济事项、承诺、借贷及经济合同均无效;
4、工程竣工后,该印章自行失效,即日交回公司。
附项目章印模
福建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技术专用章
对外承诺、借贷及签订经济合同一
律无效
刻章说明:
⑴、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印章均采用长方形
⑵、尺寸:长:6.5cm 宽:2.5 cm(6.5×2.5 cm)
福建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 0**年一月十九日
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刊刻、保管、使用、收回、销毁进行规范管理,从
源头上预防项目部公章因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部公章刊刻由工程部申请,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