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印章管理的通知

各事业部、分公司:

为加强公司对项目部(监理部)印章的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经 8 月 24 日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各项目部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清理,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印章管理责任:

1. 9 月 19 日前,各事业部、分公司对本部门正在使用的所有项目部印章进行清理、登记和造

册,进一步明确每枚项目部印章的管理责任人,为每一枚项目部印章填写《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
司项目印章登记表》(详见附件)后,建立使用档案,并报至办公室赵婕处备案;

2. 项目结束或因故中止等不再使用的项目部印章,各部门综合办公室负责及时收回,并在 2

周内交回办公室,由办公室封存、统一调配使用或销毁处理。各部门不得擅自挪用项目部印章;

3. 拟刻制项目部印章的公司各事业部、公司直管分公司须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办公室审

核后以签报形式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统一刻制发放。从即日起,项目部印章改为椭
圆形状。各部门印章的启用、丢失、变更、废止等均须在办公室登记备案。

4. 

各事业部、分公司和项目部(监理部)应参照《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监办公【2010】20 号)的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各种印章的日常管理制度及使用规定,严格执
行用印审批程序,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各项目总监(项目经理)为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应指定具有较强责任心的同志,负责保管项目部印章;

5. 项目竣工验收后仍需继续使用的项目部印章,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更应指定可靠人员

保管。保管人员变动时必须经过本部门领导批准,做好交接手续,并报本部门和办公室备案;

6. 对私刻、伪造、变造项目印章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擅自使用项目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法

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违规使用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公司报案,
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涉嫌违法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并由本人承担相应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附件: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项目部印章登记表

201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