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规范汇总
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 70m
。
第 5.4.4
条 风管不宜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防火墙处设防火阀;
穿过变形缝处, 应在两侧设防火阀。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远离污染源
1、功能分区明确,合理组织人流和车辆交通路线,对喧闹与安静的用房应有合理的分区
与适当的分隔;
二、基地按使用需要,至少应设两个出入口。当主要出入口紧临主要交通干道时,应按规
划部门要求留出 缓冲距离; 当文化馆基地距医院、住宅及托幼等建筑较近时,馆内噪声
较大的观演厅、排练室、游艺室等,应布置在 离开上述建筑一定距离的适当位 置,并采取
必要的防止干扰措施
三、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
第 3.3.1
条 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其位置
除综合排练室 外,均应布置在馆内安静区。七、综合排练室的主要出入口宜设隔声门。一、
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 第 3.1.3
条 文化馆设置儿童、 老年人专用的活动
房间时, 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 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
人使用的卫生间。第 4.0.7
条 展览厅、舞厅、大游艺室的主要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 1.50m。
第 4.0.8
条 文化馆屋顶作为屋顶花园或室外活动场所时,其护栏高度不应低于 1.20m
。 <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
第 2.1.3
条 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
邻接;
或基地应有不小于 1/4
的周边 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 口与一边城市道路
相邻接。 第 2.1.4
条 大中型商店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 4m
的运输道路。基地内消防 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
仓储和辅助三部分。 三、供轮椅使用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 12
∶
,两侧应设高度为 0.65m
的扶手,当其水平投影长度超过 15m
时,宜设休息平台。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第 2.0.1
条 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 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
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 8m
,大型 不应小于 12m,
特大型不应小于 15m
; 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 0.2┫计,
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 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 10m
; 第 2.0.2
条 总平面布置
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 便捷 ,
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二、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
空地或通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 内院空地或通路,其宽度均不应 小于
3.5m
; 第 3.1.1
条 设计视点应取画面下缘中点。 池座第一排观众地面至设计视点的高差
不应小于 1.50m
及不大于 2.50m
。 第 3.1.3
条 最大视距尚宜控制在 36m 以内,最大值不
应大于 40m
。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四、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
性地面。第 2.3.3
条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第 2.3.4 条音乐教室、
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
不应小于 25m
。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 25m
。 第 3.1.2 条教学用房的平面,
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 第 4.1.2
条广播室的窗宜面向操场布置。 第 4.1.3 条保健
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健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三、保健室应设洗手
盆、水池和电源插座 第 6.2.1
条教学楼走道的净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教学用房:内
廊不应小于 2100mm
;外廊不应小于 1800mm
。 二、行政及教师办公用房不应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