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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轨道及道岔选型安装使用标准

一、总则
1、井下铺设轨道及道岔所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2、井下铺设轨道必须经相关科室批准或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私自进行铺设或更换。
3、已铺设好的轨道及道岔必须派专人定期进行维护,保证轨道及道岔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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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引用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
《矿井轨道质量标准及架线维护规程》
二、术语
1、主要运输巷
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和主要绞车道的总称。
2、运输大巷(阶段大巷、水平大巷或主要平巷)
为整个开采水平或阶段运输服务的水平巷道。开凿在岩层中的称岩石运输大巷;为几个煤
层服务的称集中运输大巷。
3、阻车器
装在轨道侧旁或轨道中间、罐笼、翻车机内使车辆停车、定位的装置。
4、防跑车装置
斜井提升时,为防止坠车事故,安设在矿车上的叉形止车装置和抓钩,或装在线路上的
阻车器和挡车栏。 
5、杂拌道
在同一条线路 50 米以内使用两种以上轨型的钢轨或同一线路上两股不同轨型者,称杂拌
道。
三、轨道选型安装使用标准
1、井下运输大巷铺设轨道必须使用轨型为不小于 22kg/m 的轨道,斜巷及采区等区域铺设
轨道可根据设计选择轨型,但所选轨型不得低于 22kg/m;
2、轨道扣件必须齐全、密贴、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或鱼尾
板,并用 4 条螺栓固定,井下铺设轨道如需改变轨道型号,不同型号轨道接头必须使用
合适的异形道夹板。道夹板不得有断裂或少眼等现象;
3、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斜巷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 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
2mm,一般运输线路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 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 2mm;
4、轨道方向应符合标准,目视直顺,不得有硬弯。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应目视直顺,
用 10m 弦量不超过 10mm;曲线段,目视圆顺,用 2m 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 50m 以上不
超过 2mm,半径 50m 以下不超过 3mm;
5、轨道轨面前后高低应目视平顺,明显变坡点处不得有接头,应根据巷道变坡处的弯曲
半径,采用圆弧过渡。主要运输线路轨面前后高低允许偏差用 10m 弦量不超过 10mm;
6、主要运输线路轨道单轨中心线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大于设计值的±50mm;双轨中心
线的间距不小于设计值且不得大于设计值的 20 mm,双轨的中心位置与设计位置的偏移
不大于 50mm;
7、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的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为±50mm;坡度 50m 内误差不超过
1/1000,高差不超过 50mm;
8、井下轨道轨距为

600mm,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允许偏差+5mm、-2mm;曲线

段加宽后允许偏差+5mm、-2mm,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一般运输线路轨道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