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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贸易常见术语解释

一、钢材流通环节各相关单位

1、钢厂:钢材的生产单位
(1)钢铁厂:指有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轧机轧制钢材全部流程钢铁生产企业。此类钢厂
一般称为大钢厂或大厂。
(2)轧钢厂:指只有轧机轧制钢材这一流程的钢材生产企业,一般也称为调坯轧材企业 ,
多见于高线、螺纹钢、带钢、型钢、中板等品种生产。此类钢厂一般称为小厂。
(3)铁厂:指只有高炉炼铁一个流程的生铁生产企业。
备注:根据所生产钢材的品质、下差大小,分为一线钢厂、二线钢厂、三线钢厂,甚
至四线钢厂。

2、经销商:是指以买卖钢材产品为主要业务的企业。经销商可分为一级经销商、中间商等
级别。
(1)一级经销商又叫代理商,俗称钢厂协议户,是指与钢厂签订了长期的购销协议,每
月固定从钢厂购买大量钢材进行销售的钢材销售企业。
(2)中间商:或称为二级代理商,俗称搬砖头的商家,就是不直接从钢厂进货、而是从
钢厂协议户或其他中间商手中购买钢材再销售的企业。

3、终端用户:是指钢材产品的直接消费企业,包括各种建筑工地、各种机械制造厂、家电
生产厂家等等。

二、与价格相关术语

1、过磅价:是指钢材买卖过程中,钢材计算重量方法为用地磅等计量工具直接测钢材的
实际重量,以实际重量计重销售钢材时的价格为过磅价;过磅价也称为检斤价。

2、检尺价:是指钢材买卖过程中,钢材计算重量方法为理论计重,按照理论重量计重销
售钢材时的价格为检尺价;检尺价也成为理计价或者理重价。
理论计重即为按照钢材的理论重量计算重量。各种类别、材质、规格的钢材,国家均有生
产标准,各钢厂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各种钢材,但国家标准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值,允许有
一定的上偏差,或者是上差,或者是下差(也叫负差),因此各钢厂生产各种钢材上差
或者下差不同,导致钢材的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有偏差。绝大多数钢厂生产钢材产品均有
下差,一次大多数品种钢材理论重量是 1 吨实际重量并不足 1 吨,因此理论重量计价或
者叫检尺价要低于过磅销售时的价格。下差或负差是理论重量为一吨的钢材的实际重量与
理论重量之间的差。
下 差 =

(钢材理论重量

钢材实际重量) /钢材理论重量)*100%;举例:某厂生产

Φ25mm 螺纹钢,理论重量是 1 吨,即 1000 公斤,实际过磅重量为 0.95 吨,即 950 公斤,
则该厂家生产 Φ25mm 螺纹钢的下差=

(钢材理论重量 钢材实际重量)/钢材理论重量)

*100%=〔(1000-950)/1000〕*100%=5,即有 5 个下差,或者直接说该厂家所生产 Φ25mm
螺纹钢有 50 公斤下差。螺纹钢、焊管、无缝管、型材、棒材等产品理论计重现象较多。

3、含税价:是指钢材买卖过程中,买家向卖家索要钢材产品的增值税发票时的价格;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