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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的艺术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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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美的规律

多样统一的法则

    公共建筑和其他建筑一样,在满足人们使用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满足人们
的精神要求。古今中外的建筑,尽管在形式处理方面有极大差别,但凡属优秀

——

作品,必然遵循一个共同的准则

多样统一。多样统一,也称有机统一,也

就是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或者是寓杂多于整一之中,强调有秩
序的变化。

    一般公共建筑和其他建筑一样都具有使用空间,这一点也是建筑艺术区别
于其他艺术品的最大特点。

    建筑艺术的形式美,系指建筑艺术形式美的创作规律,或称之为建筑构图
原理。这些规律是人们通过长时期的实践,反复总结和认识的来的,也是大家
公认的、客观的美的法则,如统一与变化、均衡与稳定、比例与尺度、视觉与视
差等构图规律。

    

 

有三个方面,值得我们在建筑创作中加以深入考虑。 其一,多样统一是所

有建筑艺术创作中的重要原则,当然也是公共建筑艺术创作的重要原则;

    其二,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同样是所有建筑艺术形式的普遍法则;

    其三,正确对待传统与革新的辩证关系。对传统创作经验,取其精华,去其

 

糟粕。

    建筑设计中常用得一些形式美规律:

     1

 

.以简单的几何形状求统一

     古代美学家认为,简单、肯定的几何形状可以引起人的美感。现代建筑大师
勒·

柯布西耶也强调: 原始的体形是美的体形,因为它能使我们清晰地辨认。

这些观点可以从古今中外的许多建筑实例中得到证实。

    2.主从与重点

    在由若干要素组成的整体中,每一要素在整体中所占的比重和所处的地位,
将会影响到整体的统一性。倘使所有要素都竞相突出自己,或者都处于同等重
要地位,不分主次,就会削弱整体的完整统一性。在一个有机统一体中,各组
成部分应当有主与从的差别;有重点与一般的差别;有核心与外围组织的差
别。否则难免流于松散、单调而失去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