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地道路的设计要求
1.建筑基地内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地内应设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其连接处的车行路面应设限速设施,道路
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
(2)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
80m;
(3)道路改变方向时,路边绿化及建筑物不应影响行车有效视距;
(4)基地内设地下停车场时,车辆出入口应设有效显示标志;标志设置高度不应影
响人、车通行;
(5)基地内车流量较大时应设人行道路。
2.
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 4m,双车道路不应小于 7m;
(2)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 1.50m;
(3)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
(4)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
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
3.道路与建筑物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地内设有室外消火栓时,车行道路与建筑物的间 1 距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
定;
(2)基地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
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的有关规定;
(3)基地内不宜设高架车行道路,当设置高架人行道路与建筑平行时应有保护私密
性的视距和防噪声的要求。
4.建筑基地内地下车库的出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 7.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