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装设计师》职业标准
一、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时装设计师
1.2
职业定义
能够根据时尚流行趋势,进行目标市场定位、品牌策划,并且根据设计理念采用不同的设计手
法进行时装设计,兼具创意性和技术性为一体的时装设计人员。
1.3
职业等级
由低到高分为三级:
时装设计师(三级)
时装设计师(二级)
时装设计师(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良好的时尚感悟力,具有较高的审美修养和创造力,并且有较强的设计与表达能力;具有
较强的热爱职业、吃苦耐劳的敬业精神。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文化程度(含同等学历)。
1.7
鉴定要求
1.7.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时装行业、并有志于在本职业有所发展的所有专业人员及时装爱好者。
1.7.2 申报条件
时装设计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获得相关职业(服装设计定制工、服装制版师、服装跟单师)四级职业资格 2 年;
⑵获得相关职业(服装设计定制工、服装制版师、服装跟单师)三级职业资格;
⑶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在校生,获得相关职业(服装设计定制工、服装制版师、服装跟单师)四级
职业资格;
⑷本科以上服装设计类专业毕业学年在校生;
⑸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毕业后从事本职业 2 年以上。
时装设计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获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 2
年以上;
⑵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业 2 年以上,并获省级时装设计大赛三等奖以上(或国家
级时装设计大赛获奖,或国际性时装设计大赛获奖)
。
时装设计师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