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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范围

设计阶段监理服务;从施工开始直至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完满

结束为止的监理服务,在此期间对本工程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进度、费用控制配合工作(费用控制工作由其他单位完成)、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期内
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

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等相关监理服务。报价

单位应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即总包及分包单位,以下简称 施工单

位 )的全部工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协调等。

1、报价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充分发挥自身技术

优势和管理能力,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招标方实现总包及各分
包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报价单位应深入地研究并分析工程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工

程特点编写监理大纲及各阶段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报业主审核

确认。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工程施工内容,根据各部(分
项)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各道工序的性质和特点、不同施工阶段的

性质和特点等进行监理工作策划,编制监理规划和专项监理细则
确定相应的监理要点(包括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明确监控目

标。并应针对每一监控目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质量控制流程、
安全控制流程、技术联系及确认流程等,报招标单位备案。

3、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内容:

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审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在总承包工程、各专业分包工程及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投标阶段,

协助业主对各报价单位的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并根据最

终中标单位的方案提供更合理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