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与权限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承
担合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现场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
承担工程现场监理的最终责任,在实施监理业务工作过程
中,其主要职责是:
1.组建总监办,明确各监理岗位的人员和职责,负责
和主持总监办的监理业务工作;领导监理人员认真贯彻执
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编制监
理工作计划;审核并签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对
监理合同段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进行控制;
3.组织审查监理合同段内各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性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总体进度计划、现金流量计划提
出审查意见,给予批准。
4.组织对重大工程变更、工程延期、索赔、单价审查等;
签发重大级及变更工程费用增减大于 200 万元的较大工程
设计变更令;组织召开重要的技术、质量专题会议;在监
理权限内主持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定期不定期进行现场巡
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签发由总监办发出的文件、指令、证书及上报的报告、
报表;
6.组织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人的资格和工程分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