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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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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电力公司
【颁布日期】2002/03/07
【实施日期】2002/03/07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安全保护管理
【题注】
【正文】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国电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 [2000] 5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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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做好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保障电网运行安全,特制定《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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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继电保护实施细则》继电保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1.2. 《实施细则》是在原有规程、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依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
十五项重点要求》、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等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汇总近
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制造、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等各个部门应根据《实施
细则》,紧密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1.3. 《实施细则》强调了防止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