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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送审流程

第一节工作流程

    

规划科受理 经办人初审、草拟审查意见 科室负责人审定、拟定审查意见 返建设单位修改 送规

划科复核 规划科核发批准建施总平面蓝图、清理档案、登记归档。

 

规划科受理工作人员操作规定

一、收件标准:

规划科受理工作人员收取以下必备文件时,不可漏项。

1

 

、建筑施工总平面图三份 。

2

 

、各单体施工图一份 。

3、光盘(含所有建施图纸内容)一张。

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收件注意事项:

1、建筑施工总平面上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及建筑师出图章。

2、单体施工图上需加盖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建筑师出图章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图章。(审查后返还建

设单位)

3、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建时、图签中建设单位名称须齐全。

4、总平面图为 1:500 或 1:1000 图幅的蓝图。

 

第二节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要求

一、初审经办人审查操作要求:

1、审核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施工图阶段允许建筑合理调整但须符合《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技术

规定》(2008)和《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

2、审核建筑施工总平图中的技术经济指标是否与原批方案总平图一致,校对总平用地范围、红线坐标与红

线图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