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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保险的分类

学习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理解保险分类的意义、方法和标准;了解保险的宏观分

类和商业保险的具体种类;掌握宏观分类中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
别。

引言
恩格斯说:

“每一门科学都是分析某一个别的运动形式或一系列相关联和互相转化的

运动形式的,因此,科学分类就是这些运动形式本身依据其内部所固有的次序和排列,而
它的重要性也正是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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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定义包括保险的内涵和外延两方面的内容。保险的本质

和职能的分析,揭示了保险的内涵,使人们知道了保险所反映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而保
险分类则是为了阐明保险的外延。

保险分类是指保险种类的划分,

 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对保险不同的业务进行归类。对保

险的分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分类是指从宏观的角度将国民经济中的保险划分为社会
保险、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三大类别,而狭义的分类一般是指对商业保险种类的细分。本章
重点是研究保险分类的意义、方法、标准及商业保险的种类。

§4.1  保险分类概述

4.1.1  保险分类的意义

保险事业历经几百年的发展,其种类日益繁多,而科学地对如此众多的险种进行划分

与归类是认识、了解、把握保险的前提,是从事与保险有关的实践活动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
的发展与进步,保险业不断向前推进,表现在险种方面就是不断推陈出新,向市场提供日
新月异的风险保障,现今保险的种类已达数百种,要想认识这繁多的险种并非易事,人们
经过长期的思考出于实用和管理的目的,对保险业务从学理上、法律上和业务管理上进行了
多种多样地划分与归类。这是人们的智慧结晶,它为人们科学地掌握保险的种类提供了一把
钥匙。具体地讲,保险分类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有利于加深对于保险的认识和掌握

分类是人们认识事物和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世界上的种种事物,都有其共性和个

性,共性是归纳事物的根据,个性是区分事物的根据。分类是通过对事物的共性、个性的对
比分析来进行归纳和区分。通过分类,可以加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理解,并逐步掌握事物
相互对立、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的规律。如动物学的分类和植物学的分类。保险的分类也是如
此。按照实用的目的,对多种多样的保险险种进行分类,既能使我们从微观上更好的认识各
类保险的个性特征,又能使我们从宏观上把握各类保险的共性,并在此基础上正确认识某
类保险在保险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对认识和掌握保险业务发展变化规律,加强对保险业
的法律管理和改进保险业务经营,都有重要意义。

2.有利于加强对保险业的法律管理

各国政府为了加强对保险业的管理,以立法的形式对保险业务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

业务的特点,以资本金、经营范围、财务管理和资金运用等方面,制定不同的规范和要求。如
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的规定,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分为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
保险业务,同一保险公司不得兼营财产和人身两大类保险业务。又如日本的《商法》第三编第
十章,把保险分为损害保险和人寿保险。日本的保险业法有禁止兼营损害保险和人寿保险的
规定。再如美国各州的保险法将保险分为人寿保险、火灾保险及海上保险、意外保险。

194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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